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7-3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今天我以前的公司打电话过来,告诉我我有一千多元的个人所得税没有交,我每个月工资三千不到,哪里来的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31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六条规定:"……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根据上述文件,公司支付给您工资按照上述计算申报个税不需要缴纳个税。建议您联系原单位咨询是否存在其他涉税事项或联系税局核实。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