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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留言时间:2019-05-0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我司在15年(营改增之前)有收到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请问这笔钱在当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吗,全额发给了财务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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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5-08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的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因此,企业代收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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