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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请问企业集团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吗?申请免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5-0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请问企业集团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吗?申请免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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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5-08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若符合上述条款,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中填写表格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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