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两年前的发票少开了7个点的税,现在该怎么办
日期:2019-11-19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问:我公司17年有一个项目,当时说是甲供材项目,但是清单不齐,无法去税务局备案,当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按甲供材项目简易计税开具的3个点的发票,现在项目完了甲方又不认这个项目是甲供材项目了,之前开具的3个点的发票现在该怎么办,这种情况算偷税漏税吗?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吗?或者还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答: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发票开具有误,需冲红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涉及具体操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