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清单
留言时间:2020-05-27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关于公司每个月发放的工资,附入会计凭证的工资清单,是否需要在工资清单里罗列出员工的姓名,工资金额,领签手续等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5-28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会字(1996)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其中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