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的税费
留言时间:2020-05-09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拆迁安置房过户,买方需要交多少税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5-12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房屋买卖
1.承受方(个人)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契税:非住宅 3%,家庭唯一住宅 90方及以下 1%;90方以上 1.5%,第二套住宅 90方及以下 1%;90方以上 2%,第三套及以上住宅 3%
印花税:住宅免征;非住宅0.05%
2、承受方(企业)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税率:
契税:3%,
印花税:0.05%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