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热点问题你问我答(十四)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个人所得税处
1.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退税?
答: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2.问:我通过个税APP办理退税,应该如何操作?
答: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完成申报时系统会自动询问您是否申请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3.问:哪些情形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4.问: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有误,如何更正?
答: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缴款成功或发起退税申请税务机关终审后,若您发现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若退税进度显示“税务机关正在审核”,您也可撤销退税申请,作废原申报后重新申报。
如果您是由扣缴义务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申报成功后,尚未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的,允许作废申报。申报缴税成功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在原申报基础上进行更正。
5.问:手机APP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为什么还没到账?
答:“税务审核中”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此时,税务机关需要对您的申报数据进行核对,除纳税人填报错误或存在高风险事项外,税务机关在7-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税决定。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需经过必要的核对程序,税务、财政、国库、银行等部门要联动办理,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安全收到退税款,还要校验纳税人填报的银行账户是否真实有效,整个链路较长。若您的申报表数据填写真实准确且本人银行账户符合条件,一般预计2-3周可以获得退税。年度汇算刚刚开始时,申报退税的纳税人不多,退税到账时间相对较快;近期,申报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数量成倍增加,有的纳税人还存在申报不准确、不规范,甚至虚假申报的情形,进一步加大了处理工作量,造成退税周期有所延长。税务、国库等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满负荷地加紧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6.问: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时补扣应如何操作?
答: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7.问: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8.问:我在个税APP已经完成了汇算清缴,现在能否在更正申报?
答: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申报,缴款成功或发起退税申请税务机关终审后,若您发现错误需要修改,可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处理。若退税进度显示“税务机关正在审核”,您也可撤销退税申请,作废原申报后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