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热点问题你问我答(十三)APP、WEB端操作类
发布日期:2020-05-13 来源:个人所得税处
一、个人所得税APP端自然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已显示新任职单位,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汇缴地】时,只能选择原任职单位,该如何处理?
答:您需核实新任职单位是否为您申报过2019年的工资薪金所得,若未申报过在选择【汇缴地】时,只能选原任职单位。
二、单位集中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如何操作?
答:您可以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有办税权限的人员(如办税员)的个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选择单位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1、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
2、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3、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
三、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然人的退税状态为【国库处理完成】,银行卡却没有收到退税是什么原因?
答:国库处理完成后,需要转银行进行审核通过后,税款才可以退到自然人账户(时间一般为1-7个工作日),实际工作中各个银行会有差异,请等候银行审核即可。
四、扣缴义务人集中申报时,员工有非本单位的劳务报酬所得,系统是否能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答:系统不能自动带出非本单位申报的数据。扣缴义务人通过【申报主表】→手动添加外部劳务报酬信息,即可将非本单位劳务报酬所得一并申报。
五、扣缴义务人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成功后,发现有错报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扣缴义务人可使用扣缴端【申报更正】功能,修改已申报数据进行重新申报。但不能新增人员,也不能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
如果需要新增人员或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六、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易申报?
答: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或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的会弹出简易申报提醒,点击“同意并继续”,继续以下操作:
1.个人基础信息: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由系统带出,其他信息据实填写;
2.汇缴地:有任职单位的据实选择单位即可,没有单位的可选择“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已缴税额: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4.申报:选择汇缴地,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时,如何添加收入明细?
答:您可点击【收入与税前扣除】→【收入】→右上角“新增(或“新增申报项目”),可以添加收入明细数据。
八、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时,获取的明细数据错误,如何处理?
答:您可点击【标准申报】→【收入与税前扣除】,根据实际情况对收入及扣除明细的错误记录进行修改、删除及申诉操作。
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重复采集,应如何处理?
答:住房贷款与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如果重复采集,可按下面的方法进行作废操作: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房贷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作废,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