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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总分公司资产划拨增值税

总分公司资产划拨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8-16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我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外省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单独缴纳增值税。我司向外省分支机构无偿划拨厂房及机器设备,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8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至省局相关税政部门,如有回复,12366中心将第一时间给您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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