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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上市公司授予控股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员工行权后个人所得税缴纳,请问是由上市公司扣缴,还是由控股子公司扣缴

股权激励个税

留言时间:2021-10-19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上市公司授予控股子公司员工股票期权,员工行权后个人所得税缴纳,请问是由上市公司扣缴,还是由控股子公司扣缴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0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6〕101号 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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