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7号)
发布时间:2021-06-02 09:2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请本公告列明单位据本公告附件查阅相关税务文书,并于30日内来我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检查通知书文号 |
文书送达人员 |
联系电话 |
1 |
东台鑫茂荣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0〕58号 |
张洪海、王勇、顾小东 |
0515-88355565 |
2 |
东台温阳家居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0〕68号 |
张洪海、王勇、顾小东 |
0515-88355565 |
3 |
东台锐倍德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5号 |
卢惠、杨文宏、丁骏生 |
0515-88355565 |
4 |
东台腾之龙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盐税一稽处〔2021〕4号 |
卢惠、杨文宏、丁骏生 |
0515-88355565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东路9号。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盐税一稽公告〔2021〕7号).zip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