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苏  >  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软件公司买进大豆水稻销售废钢!淮税二稽送达公告〔2021〕4007号

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软件公司买进大豆水稻销售废钢!淮税二稽送达公告〔2021〕4007号

淮税二稽送达公告〔2021〕4007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14:17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XXX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淮税二稽处〔2021〕17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淮税二稽处〔2021〕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5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淮税二稽处〔2021〕17号

淮安XXX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XXXA1MKRUU8B)

我局(所)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你(单位)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6年5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发票代码3200154130,发票号码33864338—33864412),2016年5月正常开具专票74份,作废1份(发票号码33864339),开具金额7167863.48元,税额合1218536.52元,价税合计8386400元。经核实, 你单位注册地址虚假,经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查无下落。你单位2016年5月购进货物名称为大豆、水稻,对外销售货物名称为废钢,进、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你单位2016年5月份申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93份,其中含有沈阳贝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已证实虚开的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综上所述,你单位虚假注册,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进、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成立目的就是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处理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2016年5月期间向庆云鑫锐机械制品厂、庆云县华信精铸制品厂、乐陵市乐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户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4份(发票代码3200154130,发票号码33864338、33864340—33864412),金额合计7167863.48元,税额合计1218536.52元,价税合计8386400元,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税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公发[2002]第015号)之规定,移送公安查处。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