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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企业聘用退役士兵企业所得税优惠要办理哪些手续

企业聘用退役士兵企业所得税优惠要办理哪些手续

留言时间:2020-08-07

咨询对象

江苏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聘用退役士兵企业所得税优惠要办理哪些手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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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7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规定: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当年已享受增值税和附加税抵减税额优惠的证明资料。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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