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111618174306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企业所得税不汇总申报的操作
内容:
省内总分机构,无法取得分配表,分支机构想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汇总申报,请问需要在电子税务大厅里面怎么操作申请呢?
咨询人:
黄先生
咨询时间:
2021-11-16 18:1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18 11: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申请,不申请汇总即就地缴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