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041819091853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代开普通月收入不超过15万是否免征增值税
内容: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代开普通发票,是否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咨询人:
冼燕妮
咨询时间:
2022-04-18 19:0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4-19 11:15
回复内容: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您咨询的问题已答复,如有疑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