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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那么房地产商销售人防车位时是开不动产转让发票还是开具不动产租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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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人防车位开票

内容:

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那么房地产商销售人防车位时是开不动产转让发票还是开具不动产租赁发票?

咨询人:

严智睿

咨询时间:

2021-03-31 16: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01 17:30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票应开具不动产转让还是出租不动产,需根据车位权属的实际情况来确认,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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