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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增加增值税征收品目

09-29 增加增值税征收品目 我要评论

受理号:

1440000002020042509373966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加增值税征收品目

内容:

我司经营范围是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库租赁。核定的增值税征收品目是仓储服务,现我司有仓库租赁及装卸服务收入,需开具9%的仓库租赁费及装卸费发票,是否需要先去税局核定9%的经营租赁和装卸服务的增值税征收品目才可以开具发票?去办理核定需要带什么资料

咨询人:

郑小姐

咨询时间:

2020-04-25 09:3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26 11:18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建议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到主管税务局进一步核实经营范围情况。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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