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42418522127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佛山契税缴纳时限
内容:
新买的一手房住宅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请问办理完网签后多长时间必须缴纳契税,契税逾期费率是多少?
咨询人:
刘洋
咨询时间:
2020-04-24 18:4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26 13:0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根据《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及《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契税纳税期限事项公告如下:在我市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