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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我们的房子合同是写两个人的名字的,收房前我们离婚了,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所有。一方在异地不能到现场该如何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

标题:

离婚了一方在异地该怎么交契税

内容:

我们的房子合同是写两个人的名字的,收房前我们离婚了,协议写房子归女方所有。一方在异地不能到现场该如何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

咨询人:

周楚媚

咨询时间:

2020-04-25 10:2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27 16:52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若其中一方在异地不能到现场的,需提供: 1.委托书; 2.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委托书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 4.受托人声明书(声明《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是委托人亲笔签名盖指模,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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