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湛江市税务局:广东省专用发票抵扣联未抵扣丢失,如何处理?

湛江市税务局:广东省专用发票抵扣联未抵扣丢失,如何处理?

受理号:

1440000002020042510500554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专用发票抵扣联未认证丢失

内容:

广东省专用发票抵扣联,未抵扣,丢失,如何处理?

咨询人:

王瑜婷

咨询时间:

2020-04-25 10:4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4-28 10:45

回复内容:

12366纳税服务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事项。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