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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财行〔2013〕1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2013年本市第一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2013年本市第一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财行〔2013〕11号

全文有效

2013-04-11

普陀区税务局、青浦区税务局、浦东新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税收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财行〔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2013年第一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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