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日期:2023.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2
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我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由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变化,从省(自治区/市)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变更到省(自治区/市)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属于跨省(市)迁移,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我单位声明:此涉税事项报告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并且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结清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