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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个税但是我没有查到个税缴纳记录

09-29 我要评论

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个税但是我没有查到个税缴纳记录

留言时间:2019-12-15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个税但是我没有查到个税缴纳记录,一:我是从支付宝政务服务中查纳税记录,有上几家公司的记录,但是没有这家公司的记录,可以去哪里再次核实?二、公司如果真的只从工资里扣税但是没有给我交交税,我该怎么处理?三、在杭州租房抵扣个税去哪获得抵扣的钱?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2-16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2019年个税完税凭证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个人进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个税业务—个税完税证明

2.若您公司未按规定给您代扣代缴个税,您可以向您的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地12366反映核实。

3.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金额,是在您缴纳个税之前扣款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填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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