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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商家收到电商平台补贴该如何纳税和开票?

09-29 我要评论

商家收到电商平台补贴该如何纳税和开票?

留言时间:2019-12-25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在A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会和A电商平台一起发券做促销。例如:一张满100减15的券,我司会承担10块,电商平台会承担5块补贴给顾客。最终我司收取顾客90元,其中,顾客支付85元,电商平台承担5元。

请问在这个案例中,我司应该如何纳税增值税?是按照90元的商品销售缴纳嘛?还是按照按照85元商品销售5元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另外,我司是否应该针对电商平台补贴给顾客的5元对电商开具发票?该如何开票?开专票还是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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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19-12-25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建议企业提供具体涉税业务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答复。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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