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
留言时间:2020-06-17
咨询对象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好,我公司是销售混凝土的一般纳税人,已作简易备案,请问我公司还可以开具混凝土的13个点税率的发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7
答复内容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税〔2009〕9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包括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