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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于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存在多缴税款记录的纳税人自行确认多缴税款信息是否属实,若属于申报错误等原因产生的多缴税款请携带正确的申报表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错误更正处理,若核对确认后多缴税款信息无误,请携带申请退抵税审批相关资料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存在多缴税款信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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