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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出售二手车的发票问题

出售二手车的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19-06-14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我单位于两年前将一辆车过户给子公司,现该子公司要求我单位开具发票,我单位是否可以用增值税发票开出出售二手车的发票?如果可以,有什么注意事项?劳神答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4

答复内容

对按规定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二手车销售业务,销售二手车的企业凭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销售企业的公章)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再代征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市场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移登记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联)交给购买方用于办理过户手续,其余联次和二手车销售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作为不予代征的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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