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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出口退税

09-30 出口退税 我要评论

出口退税

留言时间:2019-06-10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税官,你好,我司是新注册的一家商贸公司,有进出口权,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出口的话可以申请退税吗?还是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退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方可退税,我司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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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0

答复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因此,若你司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符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三条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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