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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年度关联交易申报

09-29 年度关联交易申报 我要评论

年度关联交易申报

留言时间:2020-05-26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关联公司A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关联公司B公司,在申报关联交易时,是否在使用权出让一栏填写房屋租金金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第8行至第12行“境内关联有形资产使用权出让(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有形资产使用权出让交易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请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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