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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红冲的专票税额是否可以在以后申报期内抵减

一般纳税人红冲的专票税额是否可以在以后申报期内抵减

留言时间:2019-08-05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红冲的专票税额是否可以在以后申报期内抵减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0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的对应关系,将红字冲减的金额、税额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请详细说明您企业情况及业务,为了方便与您的沟通,能够及时解答您的问题,缩短网络流转时间,建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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