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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水库销售粗加工天然水增值税税率

水库销售粗加工天然水增值税税率

留言时间:2019-06-14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水库经过简单过滤去除杂物,简单杀毒,沉淀的水(非自来水)供给自来水公司进一步净化处理,按立方收取水费。适用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6-1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水利工程水费(水库),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号》属于提供供水服务,如果用于农业灌溉,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免征增值税,用于其他方面,无论是直接销售,还是买了再销售均按照销售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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