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税务:我是一家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发生严重亏损,请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优惠政策吗?

山东税务:我是一家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发生严重亏损,请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优惠政策吗?

我是一家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发生严重亏损,请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优惠政策吗?

日期:2020.8.24

来源:山东税务

我是一家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发生严重亏损,请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纳税人2019年度或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25号)规定,《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中规定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