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税务: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山东税务: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日期:2020.8.24

来源:山东税务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另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