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社保费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0-07-29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关于此条规定,请问:
1、山东的企业社保是否已归入到税务机关征收?
2、山东电子税局是否可以办理企业员工社保费缴纳?
3、关于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在哪里?(本人于2020年7月29日进行网上咨询,为什么我还没有问完咨询员可以直接结束对话!)
附件
微信截图_20200729111422.png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3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1号)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山东省范围内(不含青岛)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每月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对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征管职责划转,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
2.若是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1号)四、机关事业单位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n-tax.gov.cn/)下载客户端申报软件,采取客户端模式申报缴费。
若是济南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外地市可拨打社会保险费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3. 若属于纳税服务投诉,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选择4号键投诉举报专线。
网上在线咨询模块,咨询员会同时回复多位纳税人的咨询,有时会导致您咨询的问题时间延迟,或者导致直接结束对话的情况,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今后我们会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