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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餐饮住宿免增值税

09-29 餐饮住宿免增值税 我要评论

餐饮住宿免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7-13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季度申报专票普票销售额都有,超30万,普票销售额是免税还是缴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1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请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及业务,为了方便与您的沟通,能够及时解答您的问题,缩短网络流转时间,建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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