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视同销售
留言时间:2020-06-30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写明买房赠送储藏室,并且赠送储藏室的必要条件是买房,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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