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留言时间:2020-06-10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因业务需要补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想查询一下2006年以来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请将2006年以来各阶段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提供一下,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309号)一、对各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4.8元-19.2元/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8元/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元-4.5元/平方米;省黄三角农高区土地4元/平方米。具体税额标准按照《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执行。
二、以上税额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