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 减负力度更大 政策靶向性更强
2022年03月09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2 作者:本报记者 孙丽娜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去年的“减税+缓税”到今年的“减税+退税”,减负力度更大、靶向性更强、协同性更高,体现了党和国家通过税收进行宏观调控的前瞻性、普惠性和灵活性;体现了党和国家为亿万市场主体“雪中送炭”,助其焕发生机的力度和决心,传递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呵护。
“减税降费肩负着双重政策目标,既需要作为逆周期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总产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又要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措施,激活微观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樊勇认为,近两年,国家接连打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组合拳”,不仅有力地扶持了中小微企业,还惠及了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企业尤其是制造业的发展,既稳住了经济增长,又激发了企业活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谈到这些政策出台的背景,樊勇认为,一方面,减税降费“春雨”润泽了亿万市场主体。2021年,国家两度“升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制造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向更高价值链攀升;另一方面,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需要有力的政策措施对冲企业发展遇到的生产经营困难。
樊勇认为,创新是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源泉,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从短期来看,今年更大力度地鼓励研发创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尤其是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研发风险,鼓励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从长期看,加大对企业创新的税收激励,是以政府收入做“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这将有效强化创新的引领作用,为我国科技发展培育新动力,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好政策关键靠落实。”樊勇表示,今年税务部门应继续全面推进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四精”为目标导向,推动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落细。
在精确执法方面,应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常态高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对骗取税费优惠和在逐步推开电子发票中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查严办。在精细服务方面,办税缴费提速度,落实政策重精度,继续依托大数据云平台,打造全国统一的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政策,促进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在精准监管方面,通过自上而下建立的税费收入质量监控机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定期开展收入异常风险排查,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在精诚共治方面,统筹协调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主体力量,进一步构建拓展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大格局,落实好六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国家税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