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资扩股相关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9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咨询的问题:
(一)请问上述增资方案中A公司拟按最新的账面每股净资产1.1316元(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29亿元,股本1.14亿股)平价进行现金增资是否符合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二)若采取上述增资方案,A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后,且在原股东和新股东不对外出售或转让股份的前提下,就此增资行为而言,原自然人股东和新引进的自然人股东是否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原法人股东和新引进的法人股东是否因此增资行为而导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相关材料请见附件。
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的问题,较为复杂,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