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专利印花税的缴纳期限
时间:2019-08-26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链接:专利印花税的缴纳期限
问:专利印花税的缴纳期限
答: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 )的规定:
“四、印花税
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当地特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