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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万元版专票申请变更为十万元版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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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万元版专票申请变更为十万元版专票

时间:2019-08-22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链接:万元版专票申请变更为十万元版专票

问:我企业为流通商贸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9年5月份成立,成立时我单位即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时税务局核定给我单位为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想申请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

答: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第三条规定:“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附件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若您需要提高发票限额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中填写。税局将根据您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当地特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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