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外籍员工子女境外上学的学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日期:2019-08-16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老师:
您好!
我司现有德国籍员工,其三个子女均在德国上学,德国学校只能提供德国形式的发票。请问,这三位子女在德国上学的学费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抵扣吗?
盼复,谢谢您。
答: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外籍居民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境外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学历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教育的证明材料备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当地特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