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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机动车发票金额开错,如何办?

09-29 我要评论

江苏省税务局:机动车

日期:2019-08-07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你好,问下,机动车已经上牌了,发现机动车发票金额开错了,贷款核准书的车价是对的,由于机动车发票金额开错了,导致两边金额不一致,放不了贷款了怎么?

答: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

”十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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