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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本月确认的收入不开票,下月开票,怎么报税?下月开票后怎么冲回?

本月确认的收入不开票,下月开票,怎么报税?下月开票后怎么冲回?

留言时间:2019-07-03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本月收到对方交来的房产租赁费用,确认为当期收入但不开票,下月开票,本期怎么报税?下月开票后怎么冲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4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一般纳税人上个月销售货物服务未开具发票,申报时该笔销售额应填写在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栏次。补开票后,应在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对应的负数冲回。开票信息正常填写在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 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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