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大学生租房补贴开票地点
日期:2019-06-14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我就职的公司位于栖霞区,所属是栖霞税务局,但是我租的房屋位于江宁区,我应该去哪边税务局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如果不想开具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答: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若出租方是个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