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75号鲜活肉蛋包含水产品吗
留言时间:2019-09-11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018年05月15日 来源:
税收政策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从事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此文件的鲜活肉蛋包含水产品吗?比如:鱼、虾、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水产品比如鱼、虾、蟹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不能享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