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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滴滴打车的电子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滴滴打车的电子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留言时间:2019-04-1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您好,

请问2019年4月1日起,滴滴打车所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旅客身份信息,滴滴的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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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4-15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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