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税公告〔202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雨花台区税务局
江苏天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0005502778566 ):
2020年9月22日,我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雨税通[2020]60020号),并先后采用了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该《税务事项通知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的规定,现对雨税通[2020]60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按通知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8号
联系电话:025 52882169
联系人:蒋辉群 赵厚余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雨税通[2020]60020号) .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雨税通[2020]60020号
江苏天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200005502778566 )
事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未按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的雨花经济开发区二期A06-4地块土地使用权于2015年11月20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由南京润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且该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付讫拍卖款总计31700000元,并已于2016年8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你单位转让A06-4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税务机关(签章)
2020 年9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