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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一个农业企业,以种植的农产品(林木、草坪等)对外投资,是否享受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2-0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农业企业,以种植的农产品(林木、草坪等)对外投资,是否享受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8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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