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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通知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文书!常州市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武进区税务局

常州市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770X3):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附:《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二通〔2020〕502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同送达。

附件:附件 常州市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武税二通〔2020〕502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6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武税二通〔2020〕502号

常州市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2443770X3)

事由:提供资料

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六条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提供新科花园(清算单位编码:3204020109005451)、新科花园(清算单位编码:3204020109004984)项目项目相关资料,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送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1310办公室。

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

资料名称

1

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总平图;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

3

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备案验收资料;

4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明细表、公共配套设施验收资料、人防移交及环卫交接资料、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

5

其他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武进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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